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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光山剛開山時,一些人經常將不知姓名住址的小孩送來,我心生悲愍,蓋了一座育幼院收容他們。


有一天,主管院務的職事對我說:「我們昨天幫那些無姓名的小孩子報戶口,但是戶政機關不肯接受,必須要有人認養才可以入籍,但是……,如果我們認養了,日後……繼承財產或其他方面有問題怎麼辦?」我看他一副左右為難的樣子,於是說道:「都歸在我的戶籍下,跟著姓『李』(我的俗姓)好了。」「師父!這樣不好吧!如果將來……」他仍然遲疑猶豫。「不要再說了,天下的兒女都是我的兒女,如果將來怎麼樣,我都心甘情願。」職事為之語塞,拿著我的資料再去戶政機關。


我視這些小孩子如同己出,送他們到學校念書,即使後來他們進普門中學念書,我也都掏腰包為他們繳學雜費,買文具用品;新年到了,還為他們添置新衣新鞋。有一回,外面的遊客見了這些孩子,說道:「好可憐啊!這麼小就沒有父母。」我知道以後,下令不准外界人士擅自來此參觀,以免無心的言語,讓院童的自尊受到傷害。誰說他們無父無母呢?如果我們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心,泛愛天下的眾生,哪一個不是我們的兒女親人?


如今這些孩子都長大成人,踏入社會就業,服務更多的同胞。


出處:星雲大師,《我的人間佛教性格》(國際佛教翻譯中心出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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